关于王春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6-04-29    来源:办公室   作者:   

2016年429宣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党组字〔201613号、18号文件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市长周云锋提名,决定:
  王春洪   任宣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马留卫   任宣威市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局长;免去宣威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继华   任宣威市商务局局长
  王  雄   任宣威市统计局局长。
  王定全   免去宣威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党组字〔2016〕13号、18号文件通知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决定:
  范  艳   任宣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沈立宪   任宣威市西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浦恩俊   任宣威市双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宣威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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