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采煤区生态环境治理的议案》的决议
更新时间:2013-01-20    来源:宣威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   

(2013年1月20日宣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宣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采煤区生态环境治理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强采煤区生态环境治理的议案的决议》,成立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理顺了工作关系,建立了考核奖惩机制,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加强采煤区生态环境治理,对于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维护矿区人民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扎实抓好采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促进煤炭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完善责权利协调统一、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大对因采煤造成的道路损坏、矿井水污染、生态环境破坏、人畜饮水困难等问题的解决力度,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煤矿企业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开采、依法保护、依法生产、安全发展,以安全文明示范矿井建设推进采煤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市人民政府要按年度将采煤区生态环境治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对议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努力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为建设实力宣威、活力宣威、美丽宣威、幸福宣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一篇:宣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宣威市201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下一篇:宣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宣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分享到: 收藏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