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宣传、执行新宪法,为促进 全县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的决议
更新时间:2015-11-27    来源:   作者: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执行新宪法,为促进
全县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的决议
 
(一九八三年四月二日宣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宣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热烈讨论了榕城镇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执行新宪法,为促进全县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的建议》。一致认为:榕城镇代表团的建议很好。结合各地实际,对建议的内容作了修改。
会议认为,实现社会风气的好转,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又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重要保证。转变社会风气,根本的是要继续认真学习好党的十二大文件,学习好新宪法,在全县各族人民和干部中深入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反对资本主义思想;反对封建思想和其它腐朽思想,使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劳动者。为此,必须抓紧以下工作。
一、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二大文件同学习宣传新宪法结合起来.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宣传活动,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维护新宪法的尊严,保证新宪法的实施,人人都要遵守宪法,执行宪法,维护宪法。
三、扶困助贫,优待军、烈属,尊老爱幼,开展“五好家庭”和建文明新村的活动。
四、继续抓好文明礼貌活动,进一步整治“脏、乱、差”的问题,要搞好社会秩序,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场所的秩序;要绿化、美化环境,使环境面貌清洁、整齐、美观;要建立社会主义新的人与人的关系,团结一致,友爱互助,礼貌待人。
五、要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卜卦求神、相面算命、求仙讨“药”、驱鬼治病;禁止巫婆神汉搞迷信活动;开展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逐步改变陈规陋习。
六、提倡男女平等,保障婚姻自由,反对包办买卖婚姻;提倡晚婚,实行计划生育;保护女婴,禁止虐待生女孩的母亲。
七、努力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防止对任何民族歧视,对少数民族不允许侮辱性的称呼,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又要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
八、加强军政、军民团结,进行热爱人民解放军,维护人民解放军声誉的教育,发扬军政、军民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军爱民、民拥军的优良传统。
九、不准赌博。不准贩卖淫书、淫画、黄色录音带等物品。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坚决打击破坏社会治安的各种刑事犯罪分子。
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乡规民约,厂规厂约,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总结,狠抓落实。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各机关、单位、学校、街道、农村社队认真讨论,广泛宣传上述十条,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全县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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